关于2024年5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四川-内江-威远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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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略)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略),公告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略)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略)

通讯地址:**市**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陵镇小河路128号)

邮编:(略)

附表:(略)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表:

(略)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县关马沟水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市环威审批〔(略)

2024.5.13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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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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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