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新区南园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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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最高限价:2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评标方式:(略)

5、项目要求:高新区南园位于扬州市(略)交汇区,南北联接高新区北园、汊河片区、扬子津科教园;东西呼应开发区临港新城、运西片区,是高新区(略),也是高新区南部门户。需要从产业集群、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企业服务、生活配套等方面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力求创造一个高效、集约、便捷、清洁、优美、安全的空间环境。

在这一规划背景下,需要对其空间结构、发展方向均需审慎思考和科学谋划,对未来产业发展与转型、交通体系、空间布局、生产与生活、近期与远期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需要编制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梳理。发展规划强化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传导国(略),为详细规划(略)。

6、项目内容:对基地现状用地、人口情况、企业分布、道路交通等现状资料进行梳理及研究,对园区与周边区域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深入研究已有上位和相关规划的内容;确定园区发展建设的思路和目标,并提出实现目标的一系列策略,优化空间布局;编制专项规划,内容包括综合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景观风貌规划、各类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环境保护与环卫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等;对于各系统的建设(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招标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略)

1.6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2024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无法提供1.5、1.6、1.7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略):

(1)城乡规划编制甲(略)(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在(略)年3月供应商承担过开发区或产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略)。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被扬州市物业主管部门列入“信用缺失”名单。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资料:请报名的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略)年4月)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财务报告、社保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等(上述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扬州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417室获取招标文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将视为未报名。

3、资格预审:招标方在5月20日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将予以告知。

4、联系方式:联系人:马玉,联系电话:(略)。

扬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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