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源盛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2024年度宁都县源盛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钢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MZ2024-014)的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的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略)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略)
品目

货物/物资/建(略)

采购单位 **县源盛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略) 11:(略)
首次公告日期 (略) 更正日期 (略)
更正事项 (略)
联系(略):
项目联系人 (略)
项目(略) (略)
采购单位 **县源盛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略)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县源盛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钢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一:(略)

投标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点30分(**时间),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略))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地点:(略)开标大厅((略))

现变更为:(略)

投标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略)5点00分(**时间),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地点:(略)开标大厅((略))

变更事项二: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24年05月11日09:30时(**时间)之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指定账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的响应保证金(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户名:(略)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1 683)。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现变更为: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24年05月13日15:00时(**时间)之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指定账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的响应保证金(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户名:(略)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1 683)。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变更事项三:采购项目需求:(四)接到订单后1个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分批(略),直到(略)。

现变更为:采购项目需求:(四)接到订单后24个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分批分需采购,直到采购完为止。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公告为(略),原《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县源盛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9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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