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防汛机动抢险队仓库屋面改造加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略)
招标编号:(略)
**省**市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XZP20240507(略)321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略)
招标条件
(略)(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 (略);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提供书面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3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 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略)
获取时间 2024-05-07 08:30 至 2024-05-13 17:30
获取方式 1、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略),下午 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略)); 获取方式到(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前请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 1.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2.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供查验);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3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B证; 7.售价:5(略)元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0 15:(略)
递交方式 见面开标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20 15:(略)
开标地点 (略)((略))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375518.28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提供书面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3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 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17:30止(**时间) 2、地点:(略)((略)); 获取方式到(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前请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 1.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2.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供查验);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3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B证; 7.售价:5(略)元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5:(略)(**时间) 地点:(略)((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八、其他说明事项: 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参与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 (略) 2024年5月7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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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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