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彭泽县芙蓉墩镇彭泽鲫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彭泽县芙蓉墩镇彭泽鲫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彭泽县芙蓉墩镇彭泽鲫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1 | 批 | (略).00元 | 第三章 货物需求表及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北京时间)
地点:(略)(彭泽县御景东方)
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略)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略)动。
(2)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略)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4)供应商在获取或查阅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