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宜丰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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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宜丰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 (略)
各潜在投标人: 宜丰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步行街小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停止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等有关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征收按国家及省有关财税政策执行。本项目如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中,出现因不计取工程排污费或工程排污费控制单价为零的情况,由此引起的清单报红不作废标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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