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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地价管理政策,为规范我区土地市场的评估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科学评估土地资产市场价值,新余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决定以公开摇号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下列土地进行地价评估。现将有关事项(略):
编号 | 宗地号 | 坐落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亩) |
1 | GX-E0(略) | 光明路以南,东兴路以东 | 工业用地 | 约2.7亩 |
2 | GX-E08-01-02 | 光明路以南,东兴路以东 | 工业用地 | 约2.5亩 |
一、评估机构资格条件:经新余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备案具备新余市一级市场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二、现场摇号时间、地点:(略)5时整,在新余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会议室现场公开摇号,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摇号资格。
联系地址:新余市高新区广富城建材家居广场4楼406
联系电话:(略)
(略)